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罗保铭的受贿案一审判决了

今天要说的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罗保铭的受贿案一审判决了,给他判了15年有期徒刑。这个案子审理得很公正,展示了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严肃性和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其实,罗保铭在天津当官的时候就开始腐败了,还是在90年代当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的时候。他当时收下了一个开发商50万的现金贿赂,这算是他突破法律红线的开始吧。后面他一路升上去,当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书记等等重要职务,还是没有改邪归正。 调查发现,罗保铭利用职权给特定商人谋取好处,给他不少财物。这个腐败网络涉及很多企业主和领导干部还有他们的亲属,把当地的政治环境和市场经济都搞得一团糟。纪检监察机关这次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查案,把所有的资金往来都理清了,证据链也做得很完整。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检察官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 你知道吗?罗保铭的案子不是孤立的情况。他的圈子里还有很多商人、领导干部也都被查了出来受罚了。这种“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效果说明现在的反腐败斗争深入到了很多方面。这次审判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反腐败斗争永远没有结束的时候。不管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逃不掉惩罚。 所以现在全党都在学习党纪教育,大家都要引以为戒,保持廉洁自律。新的时代里我们还要继续完善监督机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行。我们要把这种压倒性胜利保持下去,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一个好的政治环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