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休假期间勇斗持刀歹徒负伤 司法系统号召学习其英勇事迹

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该厅所属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女民警王妙丽在元旦假期期间见义勇为、制止行凶的先进事迹,近日引发社会关注。

这一事件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的职业担当和社会责任意识。

事件发生于1月3日下午。

当日17时30分许,王妙丽带孩子途经漯河市某公司门口时,突然发现两名男子发生激烈争执。

情况迅速升级,其中一男子从三轮车上抽出一把利刃,挥舞着向对方逼近。

面对突发险情,王妙丽没有选择旁观或躲避,而是迅速将孩子推向安全地带,随即冲上前去试图劝阻和制止冲突。

然而,失去理智的男子非但没有停手,反而挥刀猛刺。

在随后的徒手夺刀过程中,王妙丽的左侧脸颊、耳部、嘴唇等处多次被利刃划伤。

尽管伤痛难忍,她仍然保持清醒判断,瞅准时机飞起一脚,精准踢落男子手中的凶器。

失去武器的嫌疑人随即驾驶三轮车欲逃离现场。

王妙丽强忍剧痛,死死抓住三轮车不放,在周围热心群众的协助下,成功将该男子控制,直至公安民警赶到现场。

医院检查显示,王妙丽面部伤势严重,需要进行30余针缝合手术。

其中最深的伤口达1厘米,最长的伤口接近5厘米。

经过及时救治,王妙丽已脱离危险,目前正在恢复阶段。

王妙丽的英勇行为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1月4日晚,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代表厅党委专程赶赴漯河,看望慰问王妙丽,并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发出向其学习的号召。

据了解,王妙丽现任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一级警长,1978年5月出生,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自2003年12月入警以来,她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连续两年荣获河南省司法厅"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曾获河南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巾帼志愿服务优秀人物"称号,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新时代出彩司法行政人"。

这次见义勇为的壮举,再次彰显了她作为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和职业品质。

从职业特点看,王妙丽长期从事戒毒管理工作,接受过专业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卫培训,这为她在突发事件中的果断行动奠定了基础。

但更重要的是,她将这种职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延伸到了日常生活中,在休假期间仍然能够挺身而出,充分说明了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的深层内核。

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规则的维护、对职责的坚守。

对社会而言,更应把对见义勇为的敬意转化为对法治与治理的共同参与:让矛盾纠纷在萌芽阶段被化解,让风险隐患在日常管理中被清除,让每一次突发事件都能在更专业、更高效、更安全的处置体系中快速归零。

只有把“勇敢”与“制度”一起筑牢,公共安全的底线才更稳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