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制造业转型升级进入攻坚期,稳增长与提质效压力并存。当前,各地制造业普遍面临产业链协同不足、创新要素供给不均、企业融资结构不匹配、传统要素配置方式难以适应新需求等共性挑战。对河南而言,既要稳住制造业合理比重、夯实传统产业基础,也要加快培育新动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并更大范围的市场循环中实现更高质量的要素流动与资源配置。 原因:从内部看,产业集群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治理模式、服务体系和公共平台供给需要同步升级;从外部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区域间产业分工与要素竞争更趋激烈,企业面临订单波动、成本上升、技术迭代加速等多重压力。,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仍存在融资期限与投资周期不匹配、抵质押物不足、应收账款周转压力较大等问题,影响扩产增效和技术改造进度。土地等资源要素配置也亟需更灵活的制度安排,以适应不同类型项目的生命周期与投入强度。 影响:在这个背景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目标、原则、责任分工和政策工具,有助于把分散的“政策组合”转化为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工具”。征求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兼顾机制,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依职责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并强调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开放协作等原则,为跨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提供制度支撑。其意义在于增强政策连续性、透明度和可执行性,降低企业对政策变化的不确定预期,进而稳定投资安排、市场预期和产业链合作关系。 对策:征求意见稿在多个关键环节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 一是以产业集群为重要抓手,提出统筹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立梯次培育体系,依托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咨询机构等建立产业集群促进组织,探索更适配的治理模式。此举有助于从“单点竞争”转向“生态竞争”,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协同、共性技术攻关与供需对接,提升集群整体能级与抗风险能力。 二是强化开放协作与市场联通,提出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向东融入长三角、向西联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向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向北衔接京津冀,建设循环枢纽与双循环支点。通过加强与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技术协作和要素流通,有望扩大高端要素引入,提升河南在全国制造业分工体系中的链接能力与配置效率。 三是以营商环境为基础工程,提出建立常态化企业帮扶机制,深入企业调研收集问题诉求,形成问题清单和快速响应机制,依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该安排突出服务导向,有助于提高政策触达率和问题解决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把更多资源投入研发、技改和市场开拓。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与工具创新,提出落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储备和推送机制,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通过应收账款、票据、仓单和订单融资等方式促进上下游协同;加强上市、发债指导,鼓励通过发行债券、新三板挂牌、上市等方式融资,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制造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总体看,这些措施着力推动“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直接融资增强”等结构性改善,有利于支持企业技改、设备更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中长期投入,促进产业链资金循环更顺畅。 五是完善工业用地供给方式,提出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以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更灵活的用地制度有助于降低企业前期投入压力,提高项目落地效率,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并更好适配先进制造业“轻资产、快迭代”的项目特征。 前景:从发展趋势看,以法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产业竞争力。下一步,河南制造业实现质效提升仍需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以科技创新和数智化改造为牵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并进;二是以产业链为主线强化跨区域协作与供需对接,提升集群协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三是以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为支撑,形成金融、土地、人才、服务等政策协同发力的长效机制。随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落地实施推进,涉及的制度若能更细化为可操作的配套措施并形成评估闭环,有望增强制造业投资信心,推动河南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这部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河南制造业发展进入新的制度阶段。通过立法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规范与促进——既是对既有实践的梳理——也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既回应当前制造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指向建设制造强省、数智强省的长期目标。随着条例正式实施,河南制造业将在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框架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