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收益“有来源、无明账”,居民关切难回应。
近期围绕电梯广告屏的争议,折射出不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普遍痛点:公共区域商业广告常年投放、公共场地被改作收费停车或承接活动,但收益多少、成本扣除标准如何、资金最终用到哪里,许多业主难以获得清晰答案。
一些物业以“收支平衡”“用于运维”等概括性表述回应,缺少可核验的明细和依据,导致业主知情权、参与权难以落实,矛盾在噪声扰民、设施维护、费用分摊等议题中反复叠加,进而演变为信任危机。
原因——权责边界不清、治理主体缺位、核算口径不统一,形成“隐身”空间。
依法看,小区电梯间、楼道、大堂、外墙、公共绿地、公共道路以及占用共有道路等设置的地上车位等,均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取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
现实运行中,问题常出在三个环节:一是“谁来管”不明晰。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通常由业委会代表业主管理或委托物业代管;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多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代管,若合同缺乏明确约定,则可能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职责。
治理主体不确定或责任链条较长,容易出现“有人经手、无人担责”。
二是“怎么算”缺标准。
广告招商维护、电费、税费、必要劳务等可计入合理成本,但成本比例、核算方式、票据凭证若不透明,净收益的计算就难以服众,进而滋生“说不清”。
三是“怎么公开”执行弱。
部分小区公示存在走过场、选择性公开甚至零公开现象,经营前的告知和决策程序不足,经营中和经营后的收益明细、合同要点、资金流向未按期披露,导致信息断裂。
影响——从个体不满扩散为群体性矛盾,降低社区治理效能。
公共收益本质上是业主共有资产的经营性回报,处理得当可用于公共照明、安保保洁、设施更新、环境改造等,直接提升居住品质;处理不当则容易引发三重后果:其一,信任受损。
账目不透明、回应不具体,会让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费用合理性产生连锁质疑,形成“越不公开越不信任”的负循环。
其二,治理失灵。
公共收益的分配与使用需要业主共同决策,若业委会缺位或履职能力不足,议事难、表决难、监督难,公共事务更易陷入僵局。
其三,风险外溢。
个别业主因沟通无门采取过激方式“自力救济”,虽不可取,却提示制度化救济渠道不畅,可能带来安全管理、设备运维、邻里冲突等新的风险点。
对策——以制度刚性促公开透明,以协同机制补治理短板。
受访法律人士强调,管理方不得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擅自截留、挪用公共收益,同时业主依法享有知情权与查阅权。
要让公共收益不再“隐身”,关键在于把规则落实到流程与细节:一是完善决策程序。
对电梯广告、车位经营、场地租赁等事项,推动经营方案、合同核心条款、收益分配与用途计划在事前依法依规履行告知和表决程序,减少“先上车后补票”。
二是建立统一台账。
对公共收益实行专户或专账管理,明确成本项目清单和票据要求,形成可追溯、可核验的收支闭环。
三是强化定期公示。
将合同期限、招商主体、收入金额、成本扣除、净收益及使用去向等纳入固定模板,按月或按季度在公共区域和线上渠道同步公开,并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报告。
四是补齐治理主体。
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提升业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对业委会暂未成立或运行困难的小区,社区居(村)委会在代行职责时应强化程序规范与信息披露,避免“代管”变“代替”。
五是畅通监督与救济。
完善业主查阅机制和投诉处理闭环,鼓励引入第三方审计或专业机构对公共收益进行年度核查,减少争议空间。
前景——向“阳光收益”迈进,需要以法治化、数字化与共治化提升基层治理韧性。
当前,居民对居住品质和公共服务的期待不断提升,公共收益管理的透明度将成为衡量小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
随着相关法规意识增强、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公共收益从“糊涂账”走向“明白账”具备现实基础。
下一步,应推动公共收益公开从“可选动作”变为“刚性要求”,从“纸面公示”转为“可核验披露”,并通过数字化工具提升信息触达率与监督便利度,让业主能够及时、完整、低成本地了解资金流向,使公共收益真正回归“取之于公共、用之于公共”的治理初衷。
公共收益管理乱象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深层短板。
唯有法治护航、业主参与、技术助力三管齐下,才能让业主的“钱袋子”真正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
这不仅是维护公民财产权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微观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