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成功调解跨省企业买卖合同纠纷

大悟法院民一庭近期圆满调解了一起跨省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给成都某机械公司与大悟某矿业投资公司之间长达六年的恩怨画上了句号。早在2020年6月,因为项目建设的需要,被告大悟某矿业投资公司与原告成都某机械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成都公司按照约定供应了设备并完成了安装工作,然而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款项,拖欠了1030余万元的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决定在2026年2月把这个问题提交给法院处理。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承办法官运用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通过“企业自评、法院复评”的方式,法官充分考虑了双方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案件标的额的大小,仔细分析诉讼活动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经过评估,法官认为这个案件的事实清晰明确,并且原告有意愿进行调解。为了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预期,法院审慎采取了保全措施,然后组织双方进行柔性调解。 经过双方激烈的讨价还价和法官的耐心引导,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剩余的欠款,放弃了对违约金的主张,并且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被告也承诺在3月30日支付第一笔款项。按照约定支付后,法官立即解除了保全措施。这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了新的篇章。 这次跨省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从2020年开始就一直困扰着两家公司直到2026年才得到解决。大悟法院民一庭通过这次成功的调解案例展示了他们如何通过司法手段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以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