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法律争端源于美国总统近期连续推出的两项关税决策。
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9票一致通过的形式裁定,联邦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关税措施缺乏国会明确授权。
裁决公布数小时后,总统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对全球商品加征10%临时关税。
次日,该税率又被单方面上调至15%,实施期限定为150天。
以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为首的起诉方在诉状中提出双重质疑:首先,第122条立法原意仅授权总统在应对国际收支危机等极端情况下采取临时性关税措施,而当前美国失业率处于3.8%的历史低位,并不符合条款适用前提;其次,新关税覆盖范围达全球贸易总量的92%,远超"有限调整"的法定边界。
亚利桑那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供的测算显示,仅该州制造业年度成本就将因此增加23亿美元。
从历史维度观察,这已是近五年来第三次出现大规模州政府联合起诉联邦贸易政策的情形。
2018年钢铝关税案中,各州最终因举证困难败诉;2020年对华关税案则促成部分行业豁免。
法律专家指出,本次诉讼的特殊性在于,原告方直接挑战行政分支的条款解释权,而最高法院近期在"西弗吉尼亚诉环保署案"中已明确表态限制行政机构扩权。
经济分析机构穆迪的最新报告预警,若新关税全面实施,将使美国年度通胀率额外攀升0.8个百分点。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包括得克萨斯州在内三个传统支持联邦政府的共和党主政州,此次也以"损害能源出口竞争力"为由加入诉讼阵营。
政治学者认为,这反映出贸易保护政策在选举年面临跨党派压力。
美国关税政策的反复调整与司法诉讼的相继提起,深刻反映了当代美国政治中行政权力与司法制约、联邦权力与州权之间的复杂博弈。
这场围绕贸易政策的法律争议不仅涉及权力边界的界定,更关乎美国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将对美国未来的贸易政策走向产生深远影响,也将进一步明确总统在经济领域的权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