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这片辽阔的丘陵地带,地下埋藏着大量的古脊椎动物化石,被老百姓称作“土龙骨”。这些历经亿万年的自然遗产,是研究生物演化和古地理环境的宝贵财富。但长期以来,受暴利驱使,盗掘行为猖獗,给当地环境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损害。从2023年12月到2025年9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共处理了5起盗掘案件,涉案人员达10人。这些案件涉及的化石总量超过了6000公斤。更严重的是,盗掘活动留下了数十个幽深的洞穴和裸露的黄土,还潜藏着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的风险。办案检察官认为,单纯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弥补公益损失,必须从源头和制度上寻求解决办法。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将关注点从打击犯罪扩展到了公益保护和生态恢复。专案组深入3个乡镇、7个行政村,走访了上百人,并与多个部门合作勘查现场。调查发现,盗洞长期裸露且有新的挖掘痕迹;洞穴结构复杂容易坍塌;监管存在盲区。检察机关精准识别出了“监管漏洞”“执法断点”和“长效机制缺失”三大问题。2025年10月,检察院向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修复洞穴、强化巡查、深化协作并加强宣传。收到建议后,自然资源局立即启动保护工程,对40余处盗洞进行了回填和封堵作业。同时他们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完善内部流程。2025年11月下旬至2026年1月初期间,检察院多次实地督查修复进展。截至2026年1月5日,回填工作基本完成。这次综合治理行动不仅修复了损害,还探索了长效机制。它体现了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办案过程中融合了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生态修复和社会治理的理念。保护这些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需要法治的刚性管理和全社会的珍视自觉。我们期待各方凝聚合力,让自然遗产在法治阳光下永续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