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前,先秦思想家荀子就提出了一个至今仍具现实意义的观点:法律制度固然重要,但执行者的素质才是决定国家治乱的关键;在《荀子·君道》中,他留下了三句发人深省的论断:"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这三句话层层递进,构成了荀子关于人与法关系的核心思想。
两千年前的治国智慧至今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我们更应牢记"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古训。培育德法兼修的人才,是实现善治的关键。这既是对优秀传统的传承,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