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杨某进入天津某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月薪5000元。
两年多后的2025年8月,公司以生产调整和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将其调整至车间助理岗位,同时递交一份关键内容空缺的劳动合同要求其签署。
杨某发现这份合同主文部分存在大量空白,在未获知具体条款内容的情况下,他向公司提交了书面异议。
数日后,公司向杨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杨某随即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及工资流水等证据显示,公司要求签署的确为空白合同,且在调岗过程中单方面降低了原合同约定的薪资待遇。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必备条款。
空白合同无法体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愿,实质上剥夺了劳动者就合同主要内容进行协商的权利。
法院认为,该公司在降薪调岗未获员工同意、员工已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况下,以拒签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既缺乏事实基础,也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杨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此案折射出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为追求管理便利或规避法律义务,采取空白合同、口头约定等方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是双向的:对用人单位而言,不仅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还会损害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对劳动者而言,则可能丧失薪资保障、岗位稳定等核心权益,在发生纠纷时也难以有效举证维权。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必须载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法定条款。
任何企图通过空白合同转嫁法律风险、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做法,都将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法律界人士指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明确、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劳动者签署空白合同或事后单方面填写合同内容。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审阅合同所有条款,确保不留空白,遇到问题及时留存微信聊天记录、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从司法实践看,此类案件呈现出劳动者维权意识提升、证据保全更加完善的特点。
随着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的加大,违法用工行为的法律成本持续上升。
这对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完善用工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案再次警示,劳动关系中的公平与透明至关重要。
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劳动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