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超市折扣价签打印日期早于商品生产日期引质疑,门店称系贴签疏忽并已提供处置方案

日前,中山市民吴先生在天虹购物中心超市购物时遭遇一起令人困惑的标签日期问题,将超市商品管理规范性再次推向公众视野。

事件起因于一盒看似普通的促销鸡肉。

12月29日,吴先生在该超市选购了一盒贴有折扣价签的罗浮山农家鸡鸡块,结账时却因条形码无法识别而需要工作人员重新制作价签。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提及"怎么是26号的标签",引起吴先生警觉。

回家后经过仔细核对,他发现原折扣价签显示的打印日期为12月26日,而商品生产日期却是12月27日,上市日期更是12月28日。

这一时间倒挂现象,让消费者不禁质疑:商品尚未生产,折扣标签何以提前打印?是否存在篡改生产日期或使用过期商品的可能? 面对消费者质疑,天虹超市负责人给出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12月26日的标签属于内部促销使用的折扣价签,上面标注的是价签打印时间而非商品日期。

据其介绍,员工在12月26日集中打印了多张同类商品的折扣价签,未使用完的价签被随意放置,在后续补货时被误贴到了27日生产的新鲜商品上。

该负责人强调此前已要求员工使用当日价签,此次属于个别操作疏忽,并非故意为之。

然而,这一解释难以完全消除公众疑虑。

从管理角度分析,价签打印与商品上架之间本应存在严格的时间对应关系和质量把控流程。

集中打印价签的做法虽可提高效率,但若缺乏后续管理,极易造成新旧混用、张冠李戴的情况。

此次事件暴露出该超市在商品标识管理、员工操作规范、质量监督机制等多个环节存在明显短板。

从更深层次看,食品标签管理关系到消费者知情权和食品安全底线。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日期。

虽然超市方面强调折扣价签非商品标签,但在实际购物场景中,消费者往往将所有贴附在商品上的标签视为商品信息的组成部分。

当价签日期与商品日期出现矛盾时,自然会对商品新鲜度和安全性产生合理怀疑。

此类事件的发生,也反映出零售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传统管理手段与现代化要求之间的脱节。

在条形码、电子价签等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的当下,依然采用人工打印、手工粘贴的方式管理价签,不仅效率低下,更容易产生人为错误。

建立标签打印与商品信息实时关联的智能系统,实现价签的即时生成和准确匹配,已成为零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针对此次事件,超市方面提出了退款或换货的补救措施,但这显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更为关键的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完善商品标识全流程监管,从源头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零售环节商品标签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价签虽小,关乎诚信。

超市作为民生消费的重要场景,其管理细节直接影响公众信任。

此次事件为企业敲响警钟:唯有将规范落实到每一张标签、每一次操作,方能筑牢消费者权益的防线,赢得市场的长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