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回归“补充用工”本位的合规大势已经明朗

两会期间,废除劳务派遣的话题引发广泛讨论,大家都对同工不同酬和用工异化这些问题表示关切。在税收端,2026年《增值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第10号公告已经出台,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增值税新规对计税、开票和界定都进行了重大调整,给劳务派遣行业带来颠覆性改变。企业和财务人员必须关注这些变化,以避免风险。 首先要明确劳务派遣的定义。合法的劳务派遣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把员工派到用工单位工作,员工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核心特征包括:劳动关系归属派遣企业,实际用工归属于用工单位,费用结算方式为双向支付。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适用相关政策计税,否则可能引发虚开发票风险。 增值税新规带来了重要变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7年12月31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将彻底取消差额计税选项,统一按全额计税,并享受3%征收率减按1%的优惠。而一般纳税人也取消了5%差额简易计税方式,统一适用6%税率。他们可以选择差额一般计税或全额一般计税两种方式。 发票开具规则也发生了变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全额开具发票,并在2027年底前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免税政策时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是专用发票则需要按1%税率缴纳增值税并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开票或全额计税开票两种方式。差额计税开票时需使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并注明“差额征税”字样,还需在同一张发票上列明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代付价款。 注意避免以下三类风险行为:代发工资社保部分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混淆业务性质开具错误发票;税率选择错误容易导致红冲重开问题。 两会热议废除劳务派遣与增值税新政呼应,目的是引导用工回归合规状态。税收不只是收钱还是引导真实业务发展。 劳务派遣回归“补充用工”本位的合规大势已经明朗。劳动法专家指出:“劳务派遣应当回归其‘人力资源服务’的本质”,并建议企业对于常态化、核心岗位实行直接雇佣,对于临时性、项目制需求可通过规范外包解决。 您公司用的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新政实施后您遇到过什么问题吗?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