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类别多、地域分布不均,工业冶炼渣、尾矿废石、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以及生活源废弃物等在部分地区阶段性集聚,给生态环境治理、城市运行管理和资源保障带来压力。
如何在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的同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原生资源的依赖,成为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中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从问题表现看,一些领域仍存在源头减量不足、分类收集和过程管控不够精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偏低等情况。
部分固废因混杂污染、回收体系不健全、成本收益不匹配而难以进入规范化利用渠道,造成“能用而不用、可回收却低值化”的现象。
随着产业升级和消费结构变化,新能源产品、电子电器等相关固废增长较快,治理体系也面临新的适配挑战。
造成上述问题,既有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仍在转型中的客观因素,也有标准体系、市场机制与技术装备供给不足等深层原因。
一方面,资源价格波动与回收利用成本之间的“剪刀差”,影响企业稳定投入与长期经营预期;另一方面,再生材料标准、认证与质量追溯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下游使用端存在质量一致性、责任边界等顾虑。
此外,部分地区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布局与用地、投融资、税收等政策衔接不畅,制约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影响具有多维性。
环境层面,若处置不当易带来土壤、水体和大气污染风险,增加生态修复成本;资源层面,固废中蕴含金属、塑料、纸类以及稀贵金属等可回收成分,若实现高水平再利用,可有效替代部分原生资源开采,增强资源供应韧性;产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有助于形成新的增长点与就业空间,并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升级。
尤其在全球资源供需不确定性上升背景下,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和关键材料回收能力,具有战略意义。
围绕破解难题、提升治理效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突出以循环经济理念统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项原则,强调把固体废物视为“放错位置的资源”,通过制度设计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进而支撑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相关部署可概括为“强利用、挖潜力、促应用、补保障”四条主线。
一是加强综合利用能力建设,面向工业、建筑、农业等生产环节产生的冶炼渣、尾矿、建筑垃圾、秸秆等,在确保环境安全和质量标准前提下推进直接利用与协同利用,提升整体利用水平,特别是强化高价值组分的高效提取与规模化应用,拓宽利用路径,推动从“末端处置”向“全过程利用”转变。
二是深挖再生资源潜力,针对各类废弃产品设备推动精细化拆解和规范化回收,提升塑料、金属、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率与纯度,释放“城市矿产”价值。
政策层面鼓励“互联网+二手”等新模式发展,拓展循环利用渠道,同时推动再制造产业壮大。
对于海外优质再生资源利用,强调在有序推进的原则下服务国内产业链需求,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更具开放性与稳定性。
三是推广再生材料规模化应用,通过制度化、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提高再生金属、再生塑料、再生纸浆等使用比例,打通“回收—再生—应用”关键一环。
同步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与认证制度,研究实施再生材料及相关产品碳足迹认证,推动将再生材料应用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增强市场对再生产品的信任度与接受度,形成“用得安心、用得更多”的需求侧拉动。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综合运用投资、科技、用地、税收等政策工具,为循环利用产业提供稳定预期。
通过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关键技术研发与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处理效率与污染控制水平。
在要素保障方面,指导地方安排一定比例产业用地用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并持续推广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做法,降低合规成本、提升交易规范化水平。
面向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将牵头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围绕传统再生资源、稀贵金属以及与新兴产业相关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等部署重点举措,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可以预期,随着规划衔接行动计划落地,固体废物治理将更注重系统集成与链条贯通:前端强调减量与绿色设计,中端强化分类、回收与精细化拆解,后端推动再生材料标准化应用与产业规模化发展,形成从“治废”到“用废”、从“成本项”到“资源项”的转变。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从源头减量到过程管控,再到资源化利用,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最终的治理效果。
通过制定循环经济"十五五"规划,国家为未来五年的固废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目标。
随着相关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固体废物的资源属性将得到充分发掘,循环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