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直指经营燃放薄弱环节,部署节日“拉网式”整治

近期江苏、湖北接连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存的系统性风险。国务院安委办印发通报——剖析事故成因——并对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汲取教训,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从问题层面看,通报指出了五个突出问题。其一,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序,安全风险突出。不少消费者购买后在店铺周边直接试放,隐患明显。其二,部分零售店采取“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人员集中聚集,突发事件风险上升。其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包括在许可场所外摆放产品、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其四,经营许可把关不严,零售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问题仍未解决。其五,事故警示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到位,举一反三的排查整治不够深入细致。 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出多个环节监管薄弱。一上,零售店日常监督仍不够严格,许可审批标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不足,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实时监测能力有限。此外,基层执法力量配置不均,部分地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偏弱。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影响不可忽视。爆燃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公众恐慌,冲击节日期间的安全形势和社会秩序。春节、元宵节是销售和燃放高峰期,若风险管控不到位,事故易发多发,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系统性措施。首先,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所有零售店点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零售店安全管理和周边风险管控。其次,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环节管控,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加大事故警示和安全宣传力度,以两起典型事故为警醒,普及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最后,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打非”专项行动。 通报特别强调“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八项硬措施: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警示标语。对应的要求指向明确,便于落实和检查。 从前景看,此次通报下达,意味着国家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入加力。各地需以此为契机,完善监管体系,形成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防控机制。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力争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

年味离不开烟火气,更离不开安全底线。两起事故提醒我们,公共安全治理要把重心前移,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预防。在传统习俗与城市管理的磨合中,只有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公众安全意识,才能让喜庆的爆竹声真正服务于祥和节日。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如何在文化传承与安全发展之间取得平衡,也将持续考验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