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通的王老太经历了一场让她心碎的变故。她和子女们白纸黑字签署协议,把房子留给自己居住到老。但是到了2010年,儿媳施某给小陆过户房子后,却反手将亲妈王老太赶出家门。王老太把施某告上法院,要求维护自己的居住权。施某却毫无悔意,声称离婚后房子归自己,还让儿子小陆补刀说自己不会管。这让法院十分愤怒,虽然当时《民法典》还没有出台,但法院判决施某必须在15天内把房子还给王老太。这件事让很多人感叹,以前老人们为了子女付出很多,结果却被扫地出门。比如上海的一位91岁老太太被人骗走20万存款,也是因为轻信别人要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鬼话。再比如常州发生的那个案子更是让人脊背发凉,巢某照顾痴呆婆婆十年后因为种种压力选择了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这些例子都提醒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特别是关于过户房子这种重要事项。法律早就明确规定以房养老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利用老人获取利益就是违法的行为。最高法也明确表示要保护居住权、惩罚啃老现象以及重视精神赡养问题。现在王老太终于能回到自己家了,她摸着门框说“还是自家的墙亲”。可是还有很多像她一样的老人还在等待判决结果,他们该怎么办?所以啊,“养儿防老”这句话不可信,“手里有房,心里不慌”才是硬道理。那些把老人房本攥在手里的人也该好好反省一下:等你们老了之后又能指望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