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的烟花爆竹

杭州余杭区的良渚街道有个姓王的人,这回可是栽了跟头。他在外省开车的时候,顺手在路边摊上买了两箱叫“亿万富翁”的烟花,打算带回家在春节放着图个吉利。哪知道他住的良渚街道早就被划定成了“禁燃禁售”区,根本不能弄这些东西。这人心里头抱着侥幸,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结果这一侥幸可不得了,他就把这两箱烟花藏在堆杂物的房间里,跟废旧纸箱混在了一起。 这个月中旬,良渚派出所的民警按照规定来检查隐患。他们一到王某家门口,眼尖地发现了那堆杂物里藏着烟花爆竹。现场拿电子秤一称,好家伙,足足有72公斤!这比《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里规定的非禁售区个人存放上限30千克多了一倍多呢。 面对这个铁证,王某一开始还想找借口狡辩,说外包装上有写什么东西。警察直接跟他摆事实讲道理:烟花本来就是易燃易爆品,管理规矩特别严。不管是哪儿来的货都不安全,更别说个人随便藏在房间里了。要是万一出个意外起火爆炸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警方把王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全给没收了,还罚了款。王某这回算是彻底服了软。 其实不光是王某这一宗案子。到了年底大家总想着放个鞭炮热热闹闹的,这时候那些偷偷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儿就多起来了。虽然杭州市搞了“双禁”政策以后空气好多了、声音也小了、火灾也少了不少,但还是有少数人脑子糊涂或者受传统观念影响非要去弄那些东西。 民警借着这次的事儿跟大家提了个醒:大家一定要把安全和法律这根弦绷紧了。首先,在“禁燃禁售”的地方就得听规矩;其次,在能放的地方买东西也要走正规路子;第三,别再存有“量小没事”的侥幸心理;最后大伙儿要是发现有人乱搞也得积极举报。 说到底安全就是过节的基础嘛。王某的案例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要是为了那点所谓的“吉利”或者好玩儿就去触碰法律的红线、伤害大家的安全利益,最后肯定是得不偿失的!春节马上就要来了,咱们全社会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