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动履行,是实现司法权益最直接、最高效的方式;但在实践中,一些胜诉当事人因不了解履行程序、对履行心存顾虑或受客观条件限制,往往直接申请进入执行程序,既加重法院执行压力,也拉长权益兑现时间。针对此痛点,广西法院将推动自动履行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信息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协同机制。广西高院民二庭庭长曾越凡介绍,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即采取若干前置措施。首先是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开展履行风险评估,帮助当事人更清楚地判断履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其次是加强自动履行的引导和释明,对具备履行能力的当事人,通过信用告知、判后提示等方式推动其主动履行。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提前衔接执行措施,做到“协议一签、履行有保障”。同时,审判与执行部门联动办理重大案件,完善判后、执前督促机制,随案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或督促履行通知,让被执行人明确不履行可能承担的后果。财产保全是促进自动履行的重要抓手。广西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永明表示,法院通过“活封活扣”等方式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2025年广西法院新收保全案件17.28万件,同比增长22.77%,为后续执行和促成调解和解提供支撑,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遏制恶意逃废债。调解在促进自动履行中起着基础作用。广西法院将“能调则调、调必促履”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法官主导、专业调解力量参与、多部门联合推进,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回应当事人的履行顾虑、解决现实障碍。综合施策带来明显成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将“先行调解+赋强公证”作为解纷的优先选项,2025年办理此类案件881件,自动履行率达94.10%,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立审执协调机制完善,也带动司法效率提升。2025年,在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同比增长26.63%的情况下,首次执行案件同比仅增长5.34%,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更多案件在审判阶段实现实质性化解,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持续下降,司法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创新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审执会商制度,并运用司法建议推动涉判项不明执行异议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0%。天等县人民法院针对调解书表述不够明确等问题向审判部门提出执行建议,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执行建议,为全区法院深化立审执协调提供了参考。
胜诉权益兑现得快不快,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广西法院以立审执一体协同推动执前化解——将“促履”嵌入程序各环节——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也通过制度安排强化守信履约导向。随着协同机制继续细化、调解促履更加精准、风险防控更加前置,“让裁判落地、让权益兑现”有望从个案成效走向更稳定的治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