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企业销售活体暗纹东方鲀被罚10020元

2016年,为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原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把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的加工经营开放给了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过明令禁止经营活体河鲀。南京的一家企业名叫南京鱻鑫水产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六合区市场监管局的检查中被发现违规卖河豚。2025年8月,这家企业从供应商那里买了6.8公斤暗纹东方鲀。由于动物检验中心认定了这些鱼就是河豚,而这类产品被国家明确禁止经营。这家公司为了赚钱,以每公斤60元的价格卖出了5公斤活体河豚。他们进货时花了56元每公斤,货值总额是408元,因此获利了20元。虽然金额不大,但这一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 市场监管局把扣押的物品全部扣留,并进行了调查。考虑到这是这家企业的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实际危害,而且他们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改正错误。因此,监管部门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作出决定:没收剩余的5条未售出的活体河豚,还没收了那20元的违法所得,同时处以10000元的罚款。罚没款总共10020元全部上缴给了国库。 这次事件虽然金额小,但暴露了食品流通环节的风险隐患。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这类特殊产品有严格要求。这家企业销售活体暗纹东方鲀显然超出了政策允许的范围。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稳定,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这次查处行动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也给所有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接下来的日子里,相关部门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风险监测机制,推动社会共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的警示作用,能让大家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