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规范企业名称登记 淮阴工学院正式更名淮安大学

一、新规正式施行,为"江苏"字样使用设置准入门槛 3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使用"江苏"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江苏省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领域的重要制度完善。 长期以来,一些注册资本规模有限、经营范围较窄的企业,仍在名称中冠以"江苏"字样——导致市场信息失真——消费者和合作方难以准确判断企业实力,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规的出台,正是对此问题的有针对性回应。 二、明确准入条件,建立可核验的使用标准 根据新规,企业名称中使用"江苏"字样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新设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已登记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在3个以上设区市投资设立企业并经营满一年;已登记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且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上述企业投资设立的子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名称同样可使用"江苏"字样。此外,企业集团母公司使用"江苏"字样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且须控股3家以上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不仅是"符号",更关乎信用、秩序与资源配置。把"江苏"字样的使用建立在可核验的实力与持续合规基础上,有助于保护区域品牌、减少市场误判、提升公平竞争水平。随着制度继续落地见效,"以规则立名、以实力立信"将成为更鲜明的导向,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创新主体和塑造公共品牌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