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青海地处高原,地域广阔、产业门类多样,矿山、危化、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风险点分布散、链条长,加之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给安全监管能力和治理方式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风险结构变化与事故隐患易发多发的现实挑战,青海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突出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推动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加快转变。
问题层面,安全风险呈现“传统与新兴叠加、存量与增量交织”的特征。
一方面,城镇燃气、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点多面广、管理主体复杂,容易出现责任边界不清、隐患发现不及时等情况。
另一方面,民用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业态带来新的风险场景,若监管职责划分不明、标准要求不到位,容易形成监管空白和治理盲区。
此外,高原地区自然条件特殊、基层监管力量不均衡,也使隐患排查、现场执法与远程监管的协同面临压力。
原因层面,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其一,制度规则与风险变化存在“时间差”,新业态发展快、技术迭代快,传统监管体系在职责划分、标准认定、全链条治理等方面需要同步更新。
其二,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隐患排查长期依赖外部推动,内生动力不足,导致“查得出、改得慢、反复犯”。
其三,监管手段与资源配置存在短板,面对高危企业分布分散、行业风险复杂的局面,仅靠人海式监管难以实现持续覆盖,需要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精准性和穿透力。
影响层面,治本攻坚行动的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安全环境,也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经验。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青海累计排查重大隐患1559项、整改率达96.8%,体现出隐患治理的力度与成效同步提升。
在重点领域整治中,通过更新改造燃气管道300余千米、对6000余栋高层建筑落实外墙外保温系统公示管理、安装电动自行车电梯智能阻止系统2700余套等举措,推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较整治前下降58.6%,动火作业火灾事故较整治前下降40%。
这些数据表明,抓住高频风险点、用工程性措施和技术性手段“降风险”,对遏制事故具有直接效果,也有助于提升群众安全感与城市运行韧性。
对策层面,青海围绕治本目标从“五维”协同推进,体现出从“抓末端”向“抓源头”、从“单点整治”向“系统治理”的转变。
源头治理方面,制定《青海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试行)》,对民用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业态厘清监管职责,着力消除监管空白。
同时,汇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开展大规模宣讲解读,累计覆盖29.6万人次,推动企业自查隐患占比由不足25%提升至48.3%,引导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治理”转变。
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强调从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到处置的闭环管理;并通过出台安全生产巡查方案、建立常态化巡查警示约谈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倒逼各地各部门把责任落到具体岗位、具体环节。
科技赋能方面,针对地域辽阔、监管力量不均的特点,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对3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6处煤矿、42座尾矿库等高危单位实现安全风险在线监测全覆盖,并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升级,煤矿智能化开采、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以技术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风险预警能力。
前景层面,随着治本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安全治理将更加注重“标准化、数字化、常态化”和“全链条、全周期”管理。
下一步的关键在于:一是持续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做到风险出现在哪里,制度就跟进到哪里;二是把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自查自改”成为常态;三是加快数据共享、风险研判和预警联动,提升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处置能力;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同步提升安全准入和过程管控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安全保障。
青海的治本攻坚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平衡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需要更多像青海这样的制度创新。
这场仍在深化的安全革命,正在重新定义西部省份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