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听,上海这事儿,真是让人挺来气的。有个陈女士家里买了仨车位,给爹妈停车用,她本来寻思着爹妈不常回来,反正车位闲着也是闲着,就没想那么多。谁成想,有天她回来一看,诶?咋又多了辆车?她赶紧打电话给这车的主人——朱先生,寻思问问咋回事。谁知道朱先生不仅没认错,反而反过来怪她多管闲事,这一下把陈女士气得够呛。 虽说陈女士收入不低,但她平时就是个白领,上班挺忙的,家里车位本来就是为了省着爹妈费劲找地儿停车。结果爹妈不怎么回来,两个车位就一直空着。她有时候进出停车场的时候就会瞄一眼,这次就注意到其中一个车位上停了辆车好久没动窝。这下好了,她心里本来就发毛,觉得这人也太霸道了吧。 陈女士也不是省油的灯啊,她就把情况告诉了保安或者物业那边。本来想着大家好好商量一下解决问题就行。谁知道这朱先生态度嚣张得很。《民法典》第275条可是明文写着:规划用来停车的车位归属得清楚。占用别人的合法车位那是侵权行为!陈女士有权采取措施把车拖走。到时候拖车费可都得他出! 最后这事儿闹得挺难看。这事儿反映出来啥问题?有些人做事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和权益。就算朱先生嘴上说只要陈女士需要他就挪车也行啊,但法律和道理上他早都没道理了。 陈女士这遭遇也算是给大伙儿提个醒吧:以后别随便占别人的车位了。你要是没经过人家同意就停进去了,说不定还得赔钱甚至吃官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