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6月7日派副院长郭正怀去了一趟娄底中院,就是为了研究一下怎么提高刑事案件里钱的执行效率。那边各级法院的领导基本都到了,大家一起想办法把事情办成。 娄底法院前几年就把上级的精神变成了实际行动,搞出了一套叫“四步闭环”的新办法,还配套出台了文件。具体来说就是:遇到大案要案,第一时间成立由执行和审判人员组成的专门小组;在案子还没到检察院公诉的时候,就开始预测执行会遇到什么问题;判决书一下来7天内,直接把涉及财产的部分推送到执行系统里;第一次处理完财产后的10天内再回头检查一遍,防止有人转移财产。 听完汇报后,郭正怀觉得这经验挺细、实、巧,还提了四个要求:一是把这件事当成党委一把手的责任去抓;二是公检法司还有相关部门要打破隔阂,搞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三是胆子大一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创新;四是把法定程序和时限都走到位。 与会人员还聊了很多话题,比如审判的时候直接把对方的账户封了、房产查封了,为后面拍卖节省时间;刑民交叉的案子怎么分清财产归属;涉及很多受害者的案子要专设账户按比例退钱;还有公检法司怎么联合起来工作。 娄底中院那边说,以后会把这次调研的结果变成具体任务,争取让案件平均执行的时间再缩短三分之一以上。让每一笔罚金、没收的财产或者追缴的违法所得都能尽快落到受害者的口袋里,让大家真正感受到司法执行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