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多次重婚并实施诈骗获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广西一女子多次重婚并实施诈骗获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婚姻可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石,法律对它登记和存续状态那可是管得严严实实的。不过最近广西来宾市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真的是让人惊讶了一把,居然有人拿婚姻当工具干违法勾当。经过司法机关一查,张某(女,1977年出生)这问题大了。她早2000年、2002年分别和两名男子结婚了,然后还没跟他们离婚呢,从2006年10月到2018年6月这期间,她又先后和八个男子结婚然后又离婚。2018年6月,她又登记结婚,这次的婚姻关系一直到2021年9月才解除掉。你猜怎么着?2022年11月的时候,她通过别人介绍,用假身份跟黄某办了假结婚证,然后就找各种理由要钱,什么“母亲病了”、“生孩子检查”、“孩子看病”,就骗走了黄某十来万。更绝的是2023年2月,她又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了吴某,说是要跟人家结婚谈恋爱,结果编造什么“妈妈生病”、“彩礼”之类的借口,又骗走了吴某两万多。后来警方把她给抓了。一审法院觉得张某这女的在明明还有老婆的情况下还不停地跟别人结婚,构成了重婚罪;而且她又是为了骗钱故意编瞎话坑人,数额特别大,构成了诈骗罪。两罪并罚给她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还要罚款一万五千元。她还不服气上诉了呢。她辩解自己其实是1984年生的,以前两段婚姻是在没到法定年龄的时候结的,应该不算数;另外她还说有些钱是男的送的礼物不算诈骗;还说自己有自首情节呢。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之后指出:关于年龄登记错了的说法只有她自己口供还有亲戚说几句不能算数的,还是得看户籍信息上面写的为准;所以那前两段婚姻关系肯定有效。法院还说了:交往的时候得老实告诉对方自己叫什么、结没结婚之类的基本情况才对;可张某一直瞒着身份和婚姻状态去骗人要钱;说白了就是利用大龄男青年想找老婆的心理去诈骗;那些所谓的“送钱”根本不是法律上的赠与行为。再说了她是被抓回来的根本不是主动自首的不能算自首情节。2025年12月22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了。 这个案子显示司法机关对婚姻登记管理秩序那是绝对的坚决维护;对于拿婚姻当幌子去骗钱的人打击力度也非常大。这案子不仅仅是个刑事案子对大家也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它告诉我们在婚姻交往当中必须要有法律意识还要小心谨慎才行。司法部门通过审理这样的案子再次强调了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法律保护的平等性;不管是谁想用伪造身份、编造事实的手段去坑害别人都得受到法律严惩才行。下一步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核查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家庭和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