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助力古生物化石保护 内蒙古修复40余处盗掘点

【问题】 2023年底至2025年9月,和林格尔县发生5起古脊椎动物化石盗掘案件,10名涉案人员被查获,缴获化石超过6000公斤。这些民间俗称"土龙骨"的化石距今数百万年,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盗掘活动在县域内造成40多处洞穴群,部分区域因挖掘隧道密集已存在塌方风险,周边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问题突出。 【原因】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盗掘猖獗反映出三个主要问题:基层监管存在空白,案发地多在偏远山区;执法部门协作不足,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群众保护意识不强,部分村民将化石误作中药材私下买卖。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未及时回填的盗洞出现了二次挖掘迹象,说明违法活动仍未彻底制止。 【影响】 这类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古生物化石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科研价值在盗掘中彻底丧失;同时,满目疮痍的地质结构加剧了区域生态脆弱性。办案检察官王寅生指出:"每个盗洞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山体滑坡威胁牧民生命安全,植被破坏导致草场退化,最终影响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功能。" 【对策】 2025年10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三位一体"治理方案:运用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在重点区域设置电子围栏;建立"检察+公安+自然资源"联合执法小组,完善案件移送机制;通过蒙汉双语宣传增强牧民保护意识。自然资源部门随后投入专项资金,用混凝土灌注技术封堵所有盗洞,并设置23块警示标识牌标明保护范围。 【前景】 修复工程已通过阶段性验收,春季将进行最后加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计划申报国家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建立智能监测网络。最高检对应的人士评价此案为"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典型案例,其跨部门协作模式有望在内蒙古其他化石富集区推广。

守护古生物化石,守住的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记忆,也守住了公共安全与生态底线;依法严惩盗掘行为是必要的,但更关键的是堵住监管漏洞、建立协作机制、做好源头治理。只有让修复有标准、巡护有抓手、执法有合力、公众有共识,才能真正把珍贵遗存留给未来,把法治与保护的力量落到每一处山体、每一个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