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水镇一男子擅自点火练山被抓

这次涡水镇接到消息后,李某在小横龙村白水坑对岸擅自点火练山,被涡水镇人民政府给抓个正着。原本这次行动也是一次野外巡查的机会。李某明明清楚在大竹湾村委会小横龙村白石坑对岸有林火蔓延,然而他并没有把防火令当回事儿,还非法进行炼山。好在发现得及时,工作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处理,才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 不过即使这样,过火面积还是有1.2亩呢。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炼山”是一种人为的用火行为,一般用来清理采伐后的土地或者宜林的地面。《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已经规定了在防火期内禁止这样的活动。这次是在禁火期间发现的李某的非法行为。 李某就成了这次立案调查的主角。《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写着:防火期内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话,地方政府有权给他处罚。对于单位来说就是2万到10万元罚款之间,对于个人呢就是300元到5000元罚款之间。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涡水镇人民政府决定立案调查李某的行为。 现在正值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呢,天气也变得干燥起来。大家都在忙着春耕生产还有清明节祭祀活动呢,结果火灾风险自然也提高了不少。涡水镇人民政府再一次重申: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好这片森林和草地。谁要是未经批准就进行烧荒、练山、祭祀这些野外用火活动的话,执法部门肯定会严惩不贷。 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吧!一定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绝不能再发生野外违规用火事件了!我们要共同努力守护好这个美丽的家园和绿水青山。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 (备注: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