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群众此期间祭奠先人、踏青出游,春季活动随之迎来高峰。但清明期间祭祀焚香烧纸等用火行为,叠加春季干燥、多风天气,火灾风险明显上升。近年来,全国多地曾因祭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也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河北省人口众多,城乡祭扫活动密集。为此,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从源头防范和社会协同两上提出要求。首先倡导植树、献花、踏青遥祭等无烟火方式寄托哀思,减少焚香烧纸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影响。确需用明火的,要远离易燃物,做到“人离火熄”,严禁在住宅楼道等封闭空间焚烧祭品。针对户外祭扫,提示强调使用专用焚烧桶或金属容器,清理周边可燃物,离开前确认无遗留火种,避免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事故。 当前春季大风天气多发,林地、草原等野外区域火势易蔓延。有关部门特别提醒,严禁在山林、草原、景区等高风险区域焚香烧纸、生火野炊、吸烟或乱扔烟头,并重申因过失引发火灾将依法追责。这既是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也是在提示公众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此外,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被要求加密日常防火巡查,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对焚香烧纸区域落实专人看护。文旅企事业单位、民政服务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提升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家庭安全同样关键。假期外出前应做好“三清三关”——清理阳台、厨房、楼道可燃物,关闭火源、电源、气源,把隐患消除在日常细节中。外出旅游要遵守景区禁火禁烟规定,不进入未开发开放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减少不必要风险。入住宾馆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并提前熟悉逃生路线和消防器材位置。 此次联合提示针对清明时段的用火特点和春季气候风险,提出了更可操作的防范措施:推广无烟火祭扫,规范用火行为,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强化家庭自查自防。通过公众参与与管理措施同步落实,有助于推动形成更绿色、更安全的清明祭祀方式。
清明寄哀思,安全是底线。用无烟火祭扫替代明火焚烧,用规范管理减少侥幸心理,用守法自律约束随意用火,既是对先人的告慰,也是对生命与家园的守护。把安全意识落实到每一次出行、每一次祭扫、每一次用火用电中,才能让节日更清朗、社会更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