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加速高级别自动驾驶规模化落地 建议完善法规标准与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智能网联汽车正成为交通运输体系重构与汽车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

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在调研中认为,作为人工智能与汽车、交通深度融合的代表性应用,自动驾驶在感知、决策与控制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示范运营规模不断扩大。

但从“可展示”迈向“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高级别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仍面临多重掣肘,亟须从制度供给、场景牵引与基础设施协同三方面系统发力。

一是问题层面,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相对滞后,导致企业在测试验证、道路通行、事故责任认定、数据合规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一些地方虽开展了先行先试,但规则碎片化、标准不统一,跨区域运行难度较大。

二是应用范围仍偏有限,高级别自动驾驶多集中在特定园区、限定路线或示范区内,面向城市开放道路的拓展节奏相对谨慎。

三是规模化商用边界不够清晰,车辆准入条件、运营资质、保险机制、成本分摊与收益模式仍需进一步明确。

四是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车路协同所需的感知、通信、边缘计算等基础能力在城市间、区域间差异明显,影响系统可靠性与运营效率。

从原因看,自动驾驶属于高安全敏感领域,技术迭代快、应用链条长,牵涉交通管理、城市建设、工业制造、通信网络、公共安全等多部门职责,传统以车辆为中心的管理框架难以完全覆盖“车—路—云—网—图”一体化的新业态。

同时,法规修订周期、地方试点节奏与技术演进速度之间存在“时间差”,在风险可控与效率提升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制度设计。

此外,路侧基础设施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单靠企业或单一部门推进难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建设和运营机制。

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法规与标准的不确定性抬高了企业合规成本,影响跨城市复制推广;另一方面,应用场景不足与基础设施短板叠加,限制了高级别自动驾驶在公共出行、城市物流、干线运输等领域释放规模效应,不利于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更重要的是,在交通安全、城市治理和公众信任层面,规则不清也会影响社会接受度与监管效率,制约新技术从试点走向普及。

针对上述痛点,江浩然提出从“法治保障、场景扩容、准入明晰、协同建设”四个方向推进:其一,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与配套规章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实际进行更新,重点完善测试、上路通行、运营管理、事故处置等制度安排,同时推动测试规范与技术标准迭代升级,为企业创新提供稳定预期。

其二,强化场景牵引,立足城市出行、园区接驳、港口矿区、末端配送等可控场景,形成可规模化的应用集群,通过示范运营带动技术成熟、成本下降与服务优化。

其三,明确准入标准与应用路径,围绕车辆产品准入、运营主体资质、远程监控要求、安全员配置、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关键环节建立可操作的评价体系,打通从测试到示范、从示范到商业化的“梯度通道”。

其四,推动跨部门资源整合与标准统一,建议交通、住建、工信、公安等部门在态势感知、通信能力、路侧设备接口与数据共享等方面形成统一规范,补齐城市路侧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车路协同运行的稳定性与安全冗余。

从发展前景看,随着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技术融合深化,以及5G/6G、北斗高精度定位、车规级芯片与传感器等产业链持续完善,高级别自动驾驶有望在限定区域率先实现更大范围常态化运营,并逐步向跨区域、跨场景拓展。

未来一段时间,能否形成“规则清晰、标准统一、基础设施协同、商业模式可持续”的体系,将成为决定规模化应用速度与质量的关键。

业内普遍认为,通过更高水平的制度供给和公共基础能力建设,有助于把握产业窗口期,促进交通效率提升、物流成本下降与出行服务升级。

智能网联汽车代表着汽车产业变革的未来方向,也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支撑。

从技术突破到规模应用,需要法律、标准、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协同推进。

江浩然委员的建议为破解当前发展瓶颈提供了清晰路径。

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快行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为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创造更加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