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把裁判文书上网规范又给明确了一遍,说要把审判信息完整公开给维护起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人对记者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官名字和案件案号都不能搞成隐去或者模糊不清的样子。如果有些法院还是这么干的,最高法就已经让人赶紧改了。这就好比给司法公开画了一条线,让人不能随便瞎搞。说白了,就是要把司法公开的底线守好。 以前大家觉得裁判文书上网就是把结果亮出来,其实它更重要的是把审判过程和谁负责的情况都摆出来。要是把法官署名都抹掉了,那不仅裁判文书没了权威,还容易让人误会是不是在躲着监督。案子的号数也是大家查裁判文书的唯一凭条,要是弄得模模糊糊的,以后想找依据都难办,甚至可能有人会伪造文书来骗人。 其实法律里说的那些需要隐去的个人信息是有范围的,主要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这些特别情况。对于当事人和证人,只要给他们做点技术处理把名字隐掉就行。但法官和案子的号数不在这个范围内,要是把它们也给隐了,那就是在乱扩大解释了。 回顾一下咱们国家的司法公开路,从开庭到写文书上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来。这次最高法把不规范的做法赶紧纠偏过来,就是为了不让这点小毛病把整个司法公开的好局面给带坏了。司法公开是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最好办法,也是最能防腐的阳光。 各级法院都得照着这个标准来干,把工作做得透明点。只有把审判权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才能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中国的司法公开肯定会一直往前走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