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防卫这事:1997年1月,王某友吃完饭没给钱,过几天路过

老何,我有个朋友在外地,想找律师合作,你那儿有合适的人吗?加你微信聊呗(hzm5349),顺便把他是哪个地方的律师、擅长哪方面的业务告诉我。我这儿有两本书,一本叫《律师快速成长秘笈》,另一本叫《辩护文书模板》,都是PDF的,没出版没法卖,我免费给你。私信聊吧。今天咱们聊聊特殊防卫这事。1997年1月,王某友他们吃完饭没给钱,过了几天路过叶某朝的饭店,叶某朝催账,王某友觉得丢面子,就纠集了一帮人去店里闹事。叶某朝拿刀反抗,这帮人就跑了。第二天晚上6点多,王某友又带着郑某伟、王某明、卢某国、柯某鹏等人去店里找茬,非要叶某朝请客道歉。叶某朝不答应,王某友从郑某伟手里拿过东洋刀就往他胳膊和头上砍。叶某朝掏出自己的尖刀还击,在门口捅了王某友胸口一刀,把他压在地上夺了刀。旁边的郑某伟拿凳子砸他,叶某朝转身又捅了郑某伟一刀。两人都死了。 法院判叶某朝无罪。理由有三:第一,得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适用特殊防卫。这次叶某朝被人砍伤了,是轻伤,但那帮人手持凶器已经动手了,必须反击才能制止他们,所以适用特殊防卫没问题。第二,法律规定特殊防卫时造成伤亡不算防卫过当。这次情况紧急、手段凶残,法律允许这么做。第三,得看前因后果。叶某朝追讨欠款是合法的,那帮人吃完饭不付钱还回来报复闹事。叶某朝带刀是为了防身,不是要打架。 何忠民是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在检察院干了8年。2005年开始做律师,主攻刑事辩护和企业危机管理。他现在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当副主任。他每年办的案子不超过10件,但每个案子都亲自操刀,力求把每一件都办成经典案例。他经手过厅级、处级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子几十件,还有企业老板的经济犯罪案子几十件,效果都挺不错。他的优势在于判断力强、擅长找辩护点、做事实在。 1997年1月发生的这事儿经鉴定:王某友全身八处刀伤导致血气胸休克死了;郑某伟前胸被刺伤导致心包填塞死了;叶某朝多处受伤属轻伤。法院认定叶某朝无罪,理由是他被逼得没办法才反击的。 这个案子发生在湖南省邵阳县,涉及叶某朝、王某友、郑某伟、王某明、卢某国、柯某鹏这几个人。1997年7月毕业的何忠民后来成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