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成果,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集中暴露了异地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案件基本情况显示,A省某物流公司与B省两家公司分别合作成立甲、乙两家合资企业,由该物流公司派驻总经理负责日常运营管理。2024年,甲、乙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B省侦查机关刑事立案。随后,侦查机关以异地线上方式,对该物流公司及其5家关联公司的17个银行账户采取全额冻结措施,冻结资金总额8000余万元。
规范、克制、精准适用财产强制措施——是依法惩治犯罪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通过以案促治、以监督促规范,把“该冻的冻住、该解的解开、该告知的及时告知”落到实处,才能让执法司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