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村民帮工燃放烟花致残案宣判 无偿帮工责任划分引社会关注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不少地方的传统习俗;但一起发生在丧事活动中的烟花伤害事件,为这个习俗提示了安全风险。事件发生于2023年4月。长沙地区一户冯姓人家亲属病逝,按当地风俗操办丧事。同村村民彭某柏应邀前来帮忙,负责出殡当日沿途燃放烟花鞭炮。不料点燃烟花后不久,彭某柏左眼被喷射出的焰火击中,导致眼眶出血。经医院紧急救治,彭某柏先后两次住院,医疗费用支出超过5万元,左眼最终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这起事故给彭某柏造成较大身心伤害和经济压力。事发后,彭某柏认为丧事组织者冯某章、冯某泉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主张烟花经营者陈某、赵某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协商未果后,彭某柏将涉及的人员诉至韶山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彭某柏与冯某章、冯某泉之间构成无偿帮工的劳务关系。围绕这一关系,法院对责任作出认定:冯家作为劳务组织者,在接受彭某柏无偿帮忙时,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冯家未安排专人督促安全操作,也未向彭某柏提示烟花使用说明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指出,彭某柏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参与燃放烟花这一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前,应主动了解并遵守安全要求。彭某柏未仔细阅读安全说明,自身防范不足,也存在过错。双方应结合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对于彭某柏要求烟花经营者承担责任的诉请,法院未予支持。法院认为,涉事烟花在燃放后被他人当作废品捡走,关键物证灭失,无法确定致伤烟花的具体类型和来源,也无法证明烟花存在质量缺陷。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彭某柏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经综合评估,法院认定彭某柏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合计40余万元。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定冯某章、冯某泉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18万余元(扣除二人此前已垫付费用),其余40%由彭某柏自行承担。三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对日常生活具有提示意义。邻里无偿帮工体现互助传统,但一旦发生人身损害,责任划分仍要回到各方实际过错。组织者应主动落实安全保障,不能因“无偿”而放松管理;参与者也应重视安全细节,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此外,涉及产品责任争议时,证据保全尤为关键。若物证灭失导致事实无法查清,受害人可能面临举证不利的后果,相关当事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保护现场和物证。

互助让乡里更有温度,规则守住公共生活的底线。事前把风险防范做细,事后把证据保全做到位,才能在延续传统情感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伤害与纠纷。对每一次“举手之劳”多一份安全提醒,对每一项危险操作多一分谨慎,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更负责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