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20年8月,58岁保安老孙请假离开岗亭后不久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其女申请工伤认定时,保安公司以"擅自离岗"为由否认工伤,人社部门则以无法证实事故地点属"回家途中"驳回申请。
两审法院均支持该结论,暴露出工伤认定中劳动者举证弱势、用人单位消极配合等普遍难题。
原因:检察机关介入后发现三大关键疑点:一是事故发生于午休时段,保安公司未提供工作餐,外出就餐具有合理性;二是用人单位掌握岗亭监控却拒绝提交,违反《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三是现有证据无法排除老孙前往就餐点或宿舍的可能性,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法定解释。
影响:此案改判具有三重示范意义。
其一,明确用人单位消极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倒逼企业规范管理;其二,对"合理路线"的认定突破机械时空限制,更注重行为目的正当性;其三,检察机关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同步协调"模式,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纠错的有机衔接。
据统计,近五年全国类似工伤认定争议案件年均超2000起,该判例为统一裁判尺度提供重要参考。
对策:最高检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强调工伤认定应遵循三大原则:一是目的正当性审查,即职工行为是否与工作生活需求相关;二是路线合理性判断,需结合交通条件、生活习惯等综合考量;三是证据审查侧重保护弱势方,用人单位主张免责需完成举证责任。
东莞人社部门以此案为契机,已建立工伤认定疑难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
前景:随着新就业形态发展,"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边界日益模糊。
法律界人士建议,应适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对"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等概念作出更明晰界定。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研究中心指出,未来需构建"人社部门认定—法院司法审查—检察法律监督"的三维权益保障体系,从源头减少认定争议。
工伤认定看似技术性问题,实则关乎千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这起案例的妥善解决,不仅为当事人家属带来了应有的保障,更为完善工伤认定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宝贵经验。
唯有在法治轨道上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真正实现对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护,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