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北京三中院作出一份判决,彻底打破了“没领证就不算家暴”的陈旧观念。何某与陈某虽未登记结婚,但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关系,何某在感情纠纷中对陈某实施殴打,致其重伤二级、八级伤残。何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同时被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47.26元。判决书明确指出,同居伴侣的暴力行为应参照《反家庭暴力法》执行。 北京三中院将此判例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填补了同居关系中受害者的维权空白。它让人们认识到,亲密关系并不能成为暴力的遮羞布,暴力零容忍从来不分婚内外。这起案件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看来是司法实践对同居家暴的首次系统回应,重在确立规则而非顶格量刑。 该判决涉及多项法律突破:它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将有共同生活事实的同居关系纳入家暴规制范畴;它采取刑事加民事的双重追责模式,让施暴者坐牢并不代表可以免赔;它还覆盖了医疗费、护理费等终身影响损失。 对于量刑争议,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指出此案是为了确立规则而非顶格量刑。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基准刑为3至10年。法院综合考虑了暴力手段、后果严重性以及何某未积极赔偿等因素做出判决。 在遭遇同居家暴时,陈某因及时报警并完整保存证据而成为胜诉关键。她固定了核心证据、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她还拨打了12338妇联热线和12348法律援助电话,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爱是尊重而不是伤害。它提醒施暴者亲密关系不是暴力的护身符;它告诉受害者你的伤痛值得被看见且有法可依。正如判决书所言:“暴力零容忍,从来不分婚内外。” 如果你身边有人因“没结婚”而放弃维权,请理性留言“支持反家暴”或“分享求助渠道”。点赞前3名送《反家暴法律指南》电子版(含全国援助地图)。温馨提示:如您或身边人正经历暴力请立即拨打110或12338;每一份勇敢都值得被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