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持续完善文物保护体系推动活化利用并重 文化认同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步提升

在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专题发布会上,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人系统介绍了该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历史性成就。

作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保护地,西藏现已构建起覆盖普查登记、法规修订、资金保障、科技保护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文物保护状态实现从"抢救性"向"预防性"的根本转变。

数据显示,当前西藏不可移动文物点达4468处,其中2373处列入各级保护单位,布达拉宫等3处世界文化遗产更成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参与"考古中国"等国家工程,玛不错遗址出土的桑蚕丝和茶叶等实物证据,首次从考古学层面证实了西藏与中原地区自唐代以来持续的物质文化交流,为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史提供了关键学术支撑。

在保护实践中,自治区创新建立"双轨驱动"机制:一方面加大国家专项经费投入,近三年落实资金逾10亿元,重点实施古建维修、安防系统升级和数字化存档等项目;另一方面推动《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出台活化利用配套政策,使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文化传播方式的革新成为突出亮点。

西藏博物馆通过"云展览"技术将通史陈列搬上网络平台,年策划文博活动超百场,"博物馆里过大年"等特色项目吸引500万人次参与。

这种"科技+文化"的传播模式,既破解了高原地理环境对文化传播的限制,也让珍贵文物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教材。

业内专家指出,西藏文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多重示范意义:其保护模式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遗产工作提供实践样本,考古成果则为驳斥"文化割裂论"提供确凿物证。

随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入推进和数字博物馆体系建设提速,西藏有望在"十四五"末建成覆盖全区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网络。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文化是民族的灵魂。

西藏在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实践中,既坚守了对历史遗产的尊重,也探索了文化遗产与当代生活的融合之道。

从基础薄弱到体系健全,从抢救为主到预防并重,从保护单一到利用协调,这一系列转变不仅体现了保护理念的进步,更反映了对文化自信的深化。

展望未来,西藏应继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让更多的文物在新时代焕发生机,在文化传承中发挥更大作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民族文化交融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