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杭州有不少姐妹来问我:李晓娟律师,咱们离婚协议上写的“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那是不是意味着我没法把前夫偷偷转个小三的钱给追回来了?其实不然,这笔钱要是转出去的时候咱还没离婚,那肯定能要回来。 为啥能追?因为这笔钱转出去那会儿你们还在过日子呢。法律上讲,那时候的钱可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哪有权利一个人全送出去送给别人。而且这钱要是转到了小三手里,那也是因为他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行为。法院判这类案子主要看三点:这转账到底是在结婚期间发生的还是离婚以后;这笔钱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还有这小三有没有合法的理由收钱。至于离婚协议上写的“各自财产归各自”,其实和能不能追钱关系不大。 不过这里头有个细节得小心。要是协议里特意写了一句“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无未分割财产,且互不追究对方婚姻期间的任何行为”,那你可就有点麻烦了。毕竟“互不追究”这几个字要是被对方抓着了把柄,他可能会说咱们早就说好不追究对方的过错了,现在凭啥还要来要钱?虽说这种抗辩通常不太行得通(因为“互不追究”通常只说夫妻双方,不包括第三者),但确实会给你添堵。 如果你也发现前夫在婚内给小三转过钱,想知道怎么追、能追多少、还得准备啥证据,随时来找我聊聊。我是专门处理婚姻家事案子的李晓娟律师,帮你把这笔账给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