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说张家界永定区那个胡某和龚某的事吧。这俩人在那买了个三楼的房子,装修完给租出去了。谁承想没住多久,厕所厨房的粪水全倒灌回来了,家具全泡水里了,弄得跟水帘洞似的。租客当场就跑了,小两口只能去住酒店。 他们没办法了,就把25户邻居、物业还有开发商都给告上法庭。后来法院鉴定说实际损失是43828.34元。这案子还挺麻烦的,堵点就在一根管子里。 法院查了以后发现主要有三层责任:第一个是业主自己乱扔垃圾,20户实际住的人跑不掉连带责任。清理的人从管子里掏出一堆抹布、塑料袋还有长头发。因为没法确定到底是谁扔的,所以判三楼以上20户按30%的比例赔一点钱,象征性地给每户赔100元。 第二个是开发商设计有问题。按照规定厨房和厕所必须分开排水,结果这个楼从三楼开始共用一根管子。虽然验收过了,但隐患还是有的。开发商得担65%的主要责任。 第三个是物业没管好。物业拿不出证据说自己按合同清掏过管道,所以判了5%的次责。 最后判决下来:开发商赔28488.42元,物业赔2191.4元。20户业主一共赔了4000元。二审维持原判就完事了。 法官也提醒大家:远亲不如近邻这话不假,不过责任也得理得清。业主别乱往管道里倒垃圾;开发商设计别留死角;物业要勤检查、勤清理。大家都把义务尽到了,就不会出现一家遭殃大家掏钱的尴尬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