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检察院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以严实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关乎司法公信力,也关乎基层治理效能。

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围绕学习教育作出系统部署,旨在把政治建设要求落实到办案质效、队伍作风和制度执行的全过程。

问题:基层检察工作一头连着政治要求,一头连着群众感受。

实践中,个别领域仍可能出现重短期指标、轻长期基础,重形式呈现、轻实效落地的倾向;在办案管理、队伍管理中,制度执行不够严密、监督链条不够闭环等问题也需要通过集中教育和常态治理加以解决。

对检察机关而言,正确政绩观的落点,不在“数字好看”,而在“人民满意”、在“案件经得起检验”。

原因: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类型案件、社会治理难题增多,对检察履职的规范化、精细化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少数干部在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上还存在认识偏差,导致工作推进中出现急功近利或机械落实的风险。

此外,制度供给与执行监督若不同步,容易造成管理“宽松软”、整改“反复回潮”,影响队伍形象与工作成效。

影响:正确政绩观一旦偏离,就可能在执法司法环节引发“重速度轻质量”“重办案轻治理”等问题,进而影响案件质效、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

反之,若能通过学习教育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要求落细落实,将有助于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推动检察履职更好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也将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提供坚实支撑。

对策:会议提出以“学查改”贯通推进,突出“三个着力”。

其一,着力理论武装,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推动办案理念、履职方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

其二,着力对照检视,在“真查真改”上下功夫,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查摆,既查思想根源,也查制度漏洞,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整改见效。

其三,着力机制建设,在“常治长效”上下功夫,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管理体系,把成熟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追溯的闭环管理。

同时,会议强调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组建专班、加强全过程督导,把学习教育与检察主责主业、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深度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会议还明确严明纪律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以严的基调推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并通过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可感可见。

前景:随着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台前县检察院将把正确政绩观要求进一步嵌入案件质量管理、法律监督重点、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推动从“阶段性整治”向“制度化治理”转变。

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督约束更加有力、履职理念更加端正,检察工作将更好服务发展大局、回应群众关切,为县域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决定其必须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准则。

台前县检察院以政绩观教育破题,展现的是新时代法律监督机关的政治自觉。

当每名检察官都能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融入血脉,公平正义的基石必将更加牢固,这也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实践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