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食用油安全 三起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彰显执法决心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25年全国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监管部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行业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餐桌安全。

近日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揭示了食用油市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全国各地,执法力度空前。

统计数据显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581家,罚没金额达6964万元,其中44起案件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组数字折射出食用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从曝光的典型案例看,违法行为呈现多样化特征。

云南曲靖某企业在菜籽油中掺入大豆油,将临期橄榄油与散装葵花籽油混合后冒充进口产品,同时存在标签虚假标注、假冒商标等多重违法行为。

该企业被处以265.38万元的行政处罚,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相关责任人五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更令人震惊的是广西南宁案件。

执法人员在企业废弃物间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芝麻油调色剂",这种工业染料具有致癌性,属于严格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

该企业将此类物质添加至食用植物调和油中长达四个月,性质极其恶劣,已作为刑事案件侦办。

陕西西安案件则暴露出违法金额巨大的特点。

涉案企业在标称"纯正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的产品中掺入棉籽油,违法所得高达2480.38万元。

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更扰乱市场正常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分析这些案件的成因,既有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也反映出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无视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采取各种隐蔽手段降低成本、牟取暴利。

食用油生产工艺复杂,掺假掺杂手段隐蔽,仅凭感官难以辨别,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此外,产业链条长、生产经营主体分散,也增加了全程监管的复杂性。

食用植物油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

掺假掺杂、添加有毒物质等违法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更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影响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特别是苏丹红等致癌物质的使用,给公众健康带来长期潜在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严峻形势,监管部门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

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抽检频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检测能力,使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不仅重罚企业,还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提高违法成本。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力震慑。

此次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食品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问题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

食用植物油关乎千家万户一日三餐,任何“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的侥幸心理,都可能将公众健康置于风险之中。

曝光典型案例既是警示,更是宣示:食品安全没有“灰色地带”。

只有持续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全链条治理、让守法经营者有底气、让违法者付代价,才能不断夯实食品安全的制度防线,让群众吃得安心、买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