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强化网络空间法治治理 刑事检察监督助力平安中国建设提质增效

互联网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的同时,网络空间治理面临新的挑战。网络"开盒"现象频繁出现,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和信息安全。海外"社工库"等黑产工具的出现,为此类犯罪提供了便利。这些行为不仅直接威胁个人安全,还可能引发诈骗、骚扰等后续犯罪,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网络空间治理的紧迫性。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专项打击,形成了多部门协作的治理格局。在法律层面,检察机关与最高法等部门先后出台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的意见,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的法律解释,继续明确了对应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办案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打击成效已初步显现。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85人,有力遏制了此类违法犯罪的蔓延。同时,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5万人,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1.5万人。虽然同比分别下降63.4%和20.7%,但这反映出前期打击的累积效应和犯罪活动的逐步遏制。 这些举措的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刑事手段的精准运用,检察机关不仅打击了直接的违法犯罪分子,更是切断了网络犯罪的产业链条。编发典型案例、加强办案指导,既是对办案机构的业务指导,也是对社会的法律教育。这种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尊重个人信息、保护隐私的法治意识。 从更宽广的视角看,网络空间治理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信任体系的构建。检察机关在该领域的努力,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也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既要有依法从严的力度,也要有精准治理的温度;以制度创新提升司法效率,以专项治理回应群众关切,以协同共治堵住风险漏洞,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犯罪形态面前保持治理定力。面向未来,唯有让法治成为网络空间与公共安全领域的共同底线,让规则更清晰、执法更规范、保护更有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