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自贸港于去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核心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离岛免税政策的违规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集中发布三起打击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性质与惩处标准,为维护海南自贸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从已披露案例来看,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呈现组织化、规模化特征。
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黄某某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系统性组织多名"水客"前往海南各免税店,利用他人身份信息、离岛船票及免税额度大量购买免税商品,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支付货款并转售牟利。
经司法机关查明,涉案免税商品金额达453万余元,偷逃应缴税款120万余元。
湛江中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该判决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
另一起案件则揭示了"套代购"产业链的分工协作模式。
林某作为上游供货方,通过自购、组织"水客"购买及收购他人免税商品等多种渠道获取货源,再批发给下游销售人员谢某、张某。
二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对接客户、打包配送等环节完成二次销售。
这一链条中,各环节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走私销售网络。
法院在量刑时严格区分主从犯,对起主要作用的林某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谢某、张某则依法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
司法机关指出,此类违法行为的核心在于背离了离岛免税政策的制度初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已购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进行二次销售。
无论是利用自身额度购买后转售,还是组织利用他人额度批量采购,或是收购他人免税商品再行销售,本质上都是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的走私行为。
这类违法活动的危害不容低估。
一方面,大规模"套代购"行为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破坏税收公平原则;另一方面,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侵蚀了离岛免税政策的公信力,影响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便利制度的稳步推进。
更深层次而言,此类行为损害了政策惠民的基础,使本应服务于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异化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法院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明确传递了严惩"套代购"走私犯罪的司法态度。
相关案例不仅详细阐述了罪名认定标准、量刑考量因素,还特别强调了主从犯的区分原则,体现了精准打击、区别对待的司法理念。
这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社会公众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
针对当前形势,司法机关提示广大消费者应当自觉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正确理解和使用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购物是国家赋予海南的特殊政策,旨在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任何人不得将免税额度用于非法牟利。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协同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套代购"行为的滋生蔓延。
离岛免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的“金名片”,而法治则是这张名片的底色。
湛江中院的判例不仅划清了合法消费与走私犯罪的界限,更释放出“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当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在规则框架内共享政策红利,海南自贸港才能真正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