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搬”到了村头去“现场办公”

在黑龙江广袤的黑土地上,有个叫付家屯的地方。2025年的10月,村民庞某某跟张某某因为两头牛的归属吵了起来。本来这事儿看着不大,结果因为特征差不多,双方谁也不让谁,后来闹到了木兰县人民法院。 没想到这事儿还真快,庞某某把诉状交上去不到二十天就主动撤诉了。为啥?因为法官杨松柏没在法庭上闷头办案,而是直接跑到了村头去“现场办公”。他先是去张某某家里听双方怎么说,还请来了村干部一块儿帮忙做工作。双方同意后,杨松柏干脆把法庭“搬”到了纠纷发生地。 在大家的见证下,通过现场指认和细节比对,这两头牛的身份终于搞清楚了。事实摆在眼前,庞某某也就没再追究,直接撤诉了。 这起“牛官司”能这么顺利解决,其实是因为木兰县法院搞了个“三进三实”的办法,说白了就是让法官多往基层跑。巡回审判车开进了乡村,国徽挂在了农家院子里。法院还找来了乡镇干部、调解员还有老辈子有威望的乡贤一起帮忙调解。 数据挺能说明问题:自2025年开始,木兰县法院的民事案子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的比例达到了72.84%,其中家事纠纷更是高达86.04%。这不仅省了钱,还让家庭和村里更和睦了。 不过木兰县法院可没满足于只是结案。他们还把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出来发给乡镇部门。比如有个乡镇物业混乱、纠纷多,法院发了建议后,当地就赶紧搞了整治。因为这么做,同类纠纷的受理量在后来直接下降了48.1%。 现在的法院不只是等着办案了,而是主动到前面去预防风险。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上的体现。通过推动法官下沉、服务下倾,木兰县的做法既化解了矛盾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