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最近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事儿,3月15日凌晨2点28分,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接了个紧急电话。有人报警说某火锅店门口有人闹事,场面辣眼睛。民警接到消息后立刻赶过去,把这几个人都给控制住了,还带回了局里。经过连夜调查,发现这是张某某和唐某某搞的鬼。36岁的张某某外地来长,35岁的唐某某是本地居民。他俩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了些不符合公序良俗的事情,还故意闹大事情,弄得周围的人都慌了神,交通也堵了。警方认定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现在案子正在办呢。 最近几年公共场所老是出些怪事,什么裸露、猥亵的事儿屡见不鲜。不少人就拿性自由、情侣私事当借口要求少管闲事。不过法律可不这么看,只要是在公共场所干这些事,破坏了秩序就得负责任。张某某和唐某某的例子告诉我们:私密的事还是回卧室或者指定的地方去做;情绪发泄也别选在闹市街头;法律红线无处不在,千万别心存侥幸。 以后要是遇到这种“不雅闹剧”,第一时间就给110打电话,把地点和特征都说清楚;尽量用手机拍下全过程留证据;配合警察做笔录就行了,千万别自己去围堵或者打人,免得从“见义勇为”变成“涉嫌妨碍公务”。公共文明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好第一道防线。下次路过街角、地铁口或者商场门口看到有人当众出格了,记得报警电话比起哄更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