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的隐蔽性、扩散性与“低龄化”风险交织,给学校治理带来新挑战。
现实中,一些学生对“玩笑”“起哄”“帮忙望风”等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对“金额小就不构成犯罪”“一次两次区别不大”“没被发现就不会追究”等说法存在误判;同时,网络空间的侮辱、造谣、跟帖起哄、表情包攻击等新形态,使欺凌更易突破课堂与校园边界,演变为持续性伤害。
如何让法治观念真正进入学生日常,成为预防与处置校园欺凌的重要课题。
原因——认知偏差与法律常识缺位,是诱发和放大风险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青少年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容易在同伴压力、从众心理影响下将“刺激”“逞强”误当作“胆量”,把“起哄围观”当作“无伤大雅”;另一方面,网络传播降低了表达门槛,一句辱骂、一条谣言、一次转发可能被误认为“只是情绪宣泄”,忽视其对他人名誉、人格尊严以及校园秩序造成的实质侵害。
加之部分学生对正当防卫、侵权责任、刑事责任边界把握不清,在遭遇侵害时容易走向“忍气吞声”或“以暴制暴”两个极端,埋下二次伤害与违法风险。
影响——欺凌不仅损害个体身心健康,也冲击学校治理与社会信任。
对受害者而言,持续性羞辱、孤立排挤可能造成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影响学业与社会交往;对施害者而言,若在错误道路上滑行,轻则承担民事责任、治安处罚,重则触碰刑法红线,影响个人前途与家庭稳定;对学校与社区而言,欺凌事件若处置不当,易引发舆情扩散,影响校园安全形象和教育生态。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把边界讲清楚、把后果说明白,是减少冲突升级的重要路径。
对策——以“纠偏+释法+方法”提升防范的精准度。
近日,景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景县刘集乡中学开展法治宣讲,面向全校200余名师生围绕校园欺凌防治进行集中普法。
宣讲从澄清典型误区切入,对“抢一块钱不算抢劫”“‘抢一次’和‘抢多次’性质相同”“望风、递工具责任更轻”等片面认识进行纠正,强调违法犯罪评价不仅看金额与次数,更要看行为性质、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
随后,干警结合校园常见情境,围绕学生关切的现实问题层层剖析:比如,“借同学东西不还”并非简单的诚信问题,可能涉及侵占等法律责任;遭遇欺凌后“以牙还牙”并不必然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不法侵害、是否必要、是否明显超过限度;“骂人”与“造谣”在法律后果上可能存在差异,但都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人格尊严并触及治安管理或刑事法律边界。
针对“网上骂几句算不算违法”“事情没被发现过几年就没事了”等提问,宣讲以案例化方式回应关切,提醒学生在虚拟空间同样要守住法律底线,侥幸心理可能带来更高代价。
宣讲还强化了可操作的处置指引,提出面对不法侵害和校园欺凌的“四步法”——优先自保、及时报告、合法维权、主动求助:先确保人身安全并尽量避免冲突升级;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学校管理人员及家长反映情况,必要时寻求公安机关与司法机关帮助;通过依法固定证据、按程序反映、通过法定渠道维权,避免以暴制暴;同时鼓励同学之间建立支持网络,及时向可信赖的成年人和专业力量求助,把风险阻断在早期。
前景——从“进校园讲一课”到“协同共治建机制”,法治护航仍需持续发力。
近年来,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教育、司法等部门不断推进普法进校园与协同治理。
面向新形势,基层司法机关的普法工作更需突出精准化和常态化:既要持续更新内容,将网络欺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等纳入重点;也要创新形式,以情景模拟、互动问答、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效果;同时推动学校完善预警、报告、干预、转介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多方联动的闭环治理。
景县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需求,丰富宣讲形式、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以更贴近学生成长规律的方式提升普法实效。
法治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基础。
景县人民法院将法治宣讲从法庭延伸到课堂,让法律知识在学生心中扎根,这种做法既是对司法保护职能的拓展,也是对社会责任的践行。
唯有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教育,让每一名青少年都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才能真正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法治素养的新时代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