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浙江温州一家主营皮革鞋制品的企业递交了“哭哭马”文字商标注册申请,把目标放在了第25类的服装、鞋帽等商品上。它在2025年6月就成功拿到了注册证,拿到这个使用权的期限能一直持续到2035年6月。同时,现在义乌市场上卖得热火朝天的“哭哭马”毛绒玩具,其实属于第28类的玩具和游戏装置。按照我国《商标法》定下的规矩,商标专用权只能在批准的类别和商品上使用。只要不是驰名商标的情况,不同类别上的近似商标通常可以由不同的人来持有,彼此不会有冲突。 义乌商户张火清女士知道了这个消息后,表现出了很积极的知识产权意识。因为她的产品属于第28类玩具,和那个温州企业的25类不一样,所以她觉得眼下的经营压力不算大。为了给自己的产品留条后路,她决定马上就去提交第28类“哭哭马”商标的注册申请。另外,她还开始准备为这玩偶的独特造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打算从多个方面保护自己的品牌。 义乌市的相关部门在这件事闹大后很快就动起来了,主动联系了生产者。他们打算上门去教大家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以及怎么保护它。这事儿虽然没引发什么实际的纠纷,但是带来了很多启示。它把商标分类注册制度的实际运行过程展示得很清楚,避免了因为信息不对等让大家心里犯嘀咕。“哭哭马”从创意冒头到上市卖货,同步甚至提前去做知识产权规划的做法,正变成了现在市场竞争的重要一环。 健全的商标法律制度和清晰的分类规则能把权利边界划得很清楚,保障大家自由做生意、公平竞争。市场主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成果,政府部门又主动上门服务帮忙,大家一起使劲形成了保护创新和鼓励经营的合力。“哭哭马”从一个创意产品变成一个品牌管理的过程,简直就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这次事件平稳处理下来所反映出来的法治意识提升还有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效,能给更多搞创新的人带来稳定的预期,帮助我国的实体经济还有品牌建设在法治的道路上走得又稳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