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部门联动化解抚养权纠纷 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路径

一、问题呈现:家庭纠纷牵动未成年人权益 2025年初,西安市民宋某与王某协议离婚,约定由王某直接抚养女儿。然而,离婚协议签订后不久,宋某对女儿父亲抚养期间的身心状况产生担忧,遂向高新区妇联寻求帮助,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此案件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离婚率持续上升,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家事纠纷数量明显增多。此类纠纷往往情感纠葛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强,若处置不当,不仅难以实现公正结果,更可能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二次伤害。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兼顾情感疏导与权益保障,成为基层解纷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二、原因分析:单一渠道难以满足复合需求 家事纠纷有别于一般民事争议,其特殊性在于当事人之间存在深度情感关联,纯粹依赖诉讼程序往往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一上,诉讼程序周期较长、程序成本较高,容易加剧双方对立;另一方面,法律判决虽具权威性,却未必能够充分回应当事人的情感诉求与家庭实际。 另外,妇联等群团组织虽家庭关系调处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贴近群众、善于沟通的天然优势,但专业法律支撑上存在一定局限。两种力量各有所长,若能有效整合,则可形成优势互补的解纷合力。 三、对策举措:联动机制打通解纷堵点 面对宋某的求助,高新区妇联工作人员在深入了解案情、准确把握当事人核心诉求后,主动依托多元解纷联动机制,邀请雁塔区人民法院介入,开启协同调解工作模式。 调解过程中,两方力量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妇联工作人员从情感关怀与家庭伦理角度切入,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引导双方将子女的现实感受与长远福祉置于首位,逐步消弭对立情绪;法院工作人员则从法律层面提供权威指引,系统阐释抚养权认定的涉及的法律原则,重点解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具体内涵,并客观分析诉讼途径可能带来的程序负担与情感损耗,引导当事人以理性态度审视纠纷、寻求共识。 经过情理法相融合的耐心疏导,王某的态度逐步转变,最终同意将女儿抚养权变更至宋某名下,双方就后续抚养安排达成一致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四、影响评估:示范效应推动机制深化 此次联动调解的成功,不仅为当事双方提供了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案,更为未成年人免受家庭矛盾冲击提供了有力保障。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这一案例生动展示了司法资源与群团组织资源有机整合的实际效能,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 雁塔区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与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作机制,深入发挥联动调解模式的实际效用,共同构筑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实防线。 五、前景展望: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正处于深化推进阶段。将专业法律力量与群团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有机结合,是提升基层解纷质效、减少诉讼资源消耗的重要方向。西安此次实践表明,打通司法与群团之间的协作壁垒,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动工作机制,是推动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有效路径。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只是个案的妥善处理,也是社会治理能力的综合体现。把法律的刚性与社会工作的柔性结合起来,在更早的环节发现问题、在更近的距离修复关系、以更小的代价实现和解,才能真正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从原则落地为可感可及的现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