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新网的陈杭在北京发布了北京高院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和事例。为了解决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权益保护问题,北京高院发布了五件典型案例和五件典型事例。 任雪峰,北京高院副院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北京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给予特殊、优先、双向和全面保护。法院依法高效审理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同时给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以警示震慑。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民事纠纷时,以司法裁判明确行为底线和权利边界。另外还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全流程保护,帮助他们恢复心理阴影。 李洛云,北京高院未审庭庭长提到,这次发布的五件典型案例和五件典型事例都是从全市三级法院报送中精心挑选出来的。 张小某向某游戏公司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法院认定该游戏公司没有严格落实实名认证机制,把这个问题作为了主要责任。刘小某向某网络科技公司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法院根据网络文化产品内容不健康和违背公序良俗的理由认定双方合同无效。 周小某与汪某之间发生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法院把法律和道理讲得很清楚,让汪某意识到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等行为是违法的。汪某主动删除了侵权内容并写了书面道歉信赔偿给周小某。此外还针对周小某在网上言行失范和家庭教育监管缺失的问题开展指导。 李洛云表示将继续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审理每一件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案件,探索创新更多行之有效的机制。希望这次发布能促进全社会达成共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守护者、权益维护者以及保护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