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觉得卖了房,只要把钱拿到手就行,其实户口迁出才是真正的关键。很多人因为这一步没办好,买房的人进不来,最后搞得双方都很尴尬。把户口迁走不是什么小事,买方那边肯定盯着这事儿,因为如果户主不搬走,派出所根本不给新主人落户。 公安系统规定得很死,户口迁走只能本人或者户主去申请,别人催没用。所以与其在那儿干着急,不如把该办的手续告诉卖家怎么弄。大家去派出所办事的时候最好把材料备齐了,比如房产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这些。要是房产证还没下来,拿着购房合同和发票也行。 关于时间问题也得有个准谱,法律上规定法院不能强迫人迁户口。合同里通常会写清楚迁户的期限和违约责任,只要卖家逾期不办,买方直接按天扣违约金就好了。所以这不是什么人情分的问题,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事儿。 为了省事,卖家最好提前一个月去派出所查一下户口底簿,看看还有没有人挂在那没迁走。准备材料的时候也别嫌麻烦多复印一份,窗口排队的人多了节省的时间就是钱。拿到受理回执后记得拍张照片留着,免得买方以后找碴说你根本没去办。 要是碰到原房主的户口还在公共户上,或者子女跟父母还在一本户口本上的情况都别慌。只要准备好出生证明和房产证一起复印去办平移手续就行。如果户口本丢了先挂失补办再迁出,现在派出所的行政大厅都是可以一起办的。 说到底户口迁出虽然是个麻烦事儿,但只要提前准备齐全、按合同办事儿,买卖双方都能顺顺利利把这两件大事给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