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外籍船舶在我国沿海排放控制区使用高硫燃油被查实;嘉兴海事局乍浦海巡执法大队依托监管平台风险研判,对停泊在乍浦港辖区的外籍船舶“A”轮实施登轮检查。执法人员核验船舶防污染涉及的文书、燃油转换记录等资料,并对重油日用柜燃油开展取样和快检。初筛结果显示硫含量超限。为确保结论客观准确,海事部门按法定程序封存油样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核。检测报告确认,该轮所用燃油硫含量为2.37%m/m,超出我国沿海排放控制区燃油硫含量不得超过0.50%m/m的要求,超标幅度达374%,情节较为严重。经更核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及燃油加装单证,执法人员发现该轮在进入我国沿海排放控制区前曾在境外高风险地区加注燃油,且无法提供所加装燃油的合格检测报告。相关责任船员对事实及检测结果表示认可。 原因——部分船舶在全球限硫背景下仍存“侥幸心理”和管理短板。业内人士指出,国际海事组织实施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要求后,合规低硫燃油总体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但不同港口燃油品质、供货渠道与合规证明管理水平仍不均衡。个别船舶为降低运营成本或因航线临时调整、补给安排不充分,选择在低监管或风险较高区域加注燃油;同时在文书管理、燃油留样、检测证明保存等环节存在缺漏,导致进入排放控制区后无法形成完整合规链条。此外,部分船员对我国排放控制区的适用边界、燃油转换操作和信息报送要求掌握不够细致,也可能增加违规风险。 影响——高硫燃油排放增加港区大气污染负荷,冲击绿色航运秩序。船舶燃油硫含量偏高,将直接推升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排放,对港口及周边城市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我国沿海港口群运输密度提升,船舶排放已成为部分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变量。对航运市场而言,个别船舶违规用油不仅破坏公平竞争,也容易引发更严格的港口国监督与合规成本上升,影响行业整体形象与国际航运通行便利。 对策——以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双向发力,提升合规闭环管理水平。海事部门表示,将持续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风险识别与精准检查,强化对高风险船舶、重点水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取样、封存、送检、复核等程序,确保执法规范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远洋船舶靠港后应使用符合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的船用燃油,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必须满足排放要求。对航运企业和船舶管理方而言,应将燃油合规纳入航次计划刚性约束:一是提前核验供油商资质、燃油检测报告和加注单证,完善船上留样与台账;二是严格执行进入控制区前燃油转换操作和记录;三是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取合规燃油、且下一港为我国港口,应按要求在到达我国管辖水域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并采取替代措施降低排放风险;四是对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处置,应遵循相关指南要求,在海事部门同意下依法依规采取卸载或留存并承诺不在我国管辖水域使用等措施,避免“一装了之、一用到底”。 前景——绿色低碳航运趋势加速,燃油合规将成为国际航运“硬门槛”。随着我国航运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排放控制区制度、港口岸电推广、船舶能效管理等举措将协同发力,推动船舶污染物减排从“末端管控”向“全过程治理”延伸。可以预期,依托数字化监管和跨部门协作,港口国监督将更趋精准高效;对航运企业而言,强化合规内控与供应链管理、提升船员培训质量,将成为降低运营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船舶燃油合规不是“进港再应付”的临时要求,而是航运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港口服务的基本门槛。此次案件再次说明:对标准抱有侥幸、对管理放松要求,最终付出的将是法律与信誉成本。只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补齐燃油采购、留样、记录与报送等全链条管理,才能以更清洁的航运生态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