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创新“七步解纷争”调解法快速化解合同纠纷 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中,商事合同纠纷的高效化解关乎市场主体切身利益。

五华法院受理的这起典型案例中,原告某发展公司与被告李某因酒类购销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原告依约送货遭拒收后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金,被告则以"未造成实际损失"为由抗辩。

这类标的额适中但法律关系明确的商事纠纷,正是检验基层司法效能的重要标尺。

深入分析纠纷成因,既有合同条款约定不够细致的技术性缺陷,更暴露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的薄弱环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与合同约定的20%违约金存在计算差异,这正是双方僵持不下的症结所在。

承办法官创新采用的"七步调解法",系统融合了传统调解智慧与现代司法理念。

"望闻问切"四步完成事实调查与矛盾诊断,通过交叉核验合同文本、分别听取诉求、聚焦履约细节,准确识别出损失认定分歧这一核心争议。

"释断和"三步则实现法律适用与利益平衡,既严格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释明违约金调整规则,又充分考虑被告偿付能力,最终将赔偿金额从合同约定的4.68万元调整为2.8万元,体现司法裁判的尺度与温度。

这种调解模式产生的社会效益呈多维显现:于个体层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被告得以分期履行债务;于司法层面,15个工作日内实现案结事了,较普通诉讼程序效率提升60%;于社会层面,通过"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示范效应,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缔约行为。

数据显示,五华法院2025年新收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3%,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印证了"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成效。

作为"枫桥经验"在商事审判领域的创新实践,"七步调解法"已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流程。

其精髓在于将中医诊疗思维融入司法调解,通过"法律把脉+情理疏导"双轨并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目前该方法已在云南全省法院系统推广,累计化解各类纠纷5700余件,平均调解周期较传统模式缩短40%。

五华法院的创新实践表明,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应当更加注重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

"七步解纷争"调解工作法将中医诊疗的整体观念与法律纠纷化解的规律相结合,体现了司法工作的科学性和人文性。

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过柔性的司法手段,让当事人在理解法律、尊重法律的基础上,自愿接受调解结果,从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在全社会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当下,这样的司法创新为其他地方法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