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批评教育”到“专门学校”,校园欺凌这件事,学校不能再搞大事化小那一套。今年3月24日,大理市联合调查组公布了情况,把发生在去年12月11日中午的那件事摆上了台面。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大理市有个初中,4个男生在校外因一点口角,动手打了一名女生。事后学校老师把情况问了个大概,4个男生当场道了歉,学校也就没通知家长和教育局,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直到今年3月23日,女生家长才知道孩子被打了,赶紧报了警。 这种处理方式实在让人咋舌。学校当时为什么不把情况告诉家长?为什么不报给上级部门?说白了还不是怕坏了名声,想把事情捂住不被外人知道。把学校的名声看得比孩子的健康更重要,这种做法完全忽视了受害者的感受。如果家长没发现、没报警,这事儿是不是就被学校悄悄“消化”了?如果“批评教育”真有用,也不至于要送到专门学校去。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很清楚,以打骂、侮辱这些方式欺凌学生的人,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处理。学校要是知情不报或者处置不力,相关负责人也要挨处分。所以说治理校园欺凌再也不是学校自己能说了算的内部事务。这一次通报说了已经启动追责程序,希望这不是空话,必须让那些没守住底线的人付出代价。 我们看看这次的经过就会发现一个问题:4个男生从被批评到被送进专门学校,意味着学校的防线彻底失守。陈方老师在红星新闻上的文章说得好:“批评教育”能吓到谁?根本吓唬不住人。对于青少年犯罪事件来说,预防和干预机制必须更及时、更专业、更有效才行。 我们既要帮那些迷途的少年回头,更要保护无辜的孩子不受伤害。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不再是藏在暗处的问题了,这说明我们需要更坚决的手段去杜绝那些躲在“批评教育”下面的欺凌行为。不能让事情就这么悄悄过去,必须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