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昭苏县文旅部门接到多名群众反映,希望为已故干部贺娇龙设立纪念塑像;这位因推广新疆农产品而深受群众爱戴的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其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发持续关注,网络悼念热度不减。 问题核心 群众自发纪念的愿望,与纪念设施建设的管理规范之间存在一定张力。我国《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公共场所建设个人塑像需履行立项审批程序;中办、国办也多次强调要从严控制各类纪念设施建设。昭苏县主管部门表示,已按程序将群众意愿上报,等待上级决策。 深层动因 贺娇龙生前长期扎根基层,借助直播带货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红衣策马”的形象被不少人视为新疆干部实干精神的代表。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指出,群众的纪念热情折射出社会对“俯首甘为孺子牛”式干部的期待,但也需避免将个人符号过度拔高。 多维影响 云南拟将月季新品种命名为“娇龙”的民间倡议,提供了更为柔性的纪念思路。相比之下,实体塑像涉及公共资源使用、价值导向等多重考量。党史专家强调,党内历来倡导“慎立碑、慎塑像”,焦裕禄、谷文昌等模范干部并未设立个人雕像,但其精神通过教育与实践得以延续。 制度规范 现行法规为纪念活动划定了清晰边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设施需经中央审批,城市雕塑建设也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分析认为,新时代的纪念活动可以在合规前提下探索更多形式,如设立奖学金、推出文艺作品等,让精神传承落到实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 未来展望 昭苏县拟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主题纪念馆,将贺娇龙事迹纳入集体叙事之中。这种弱化个人中心的纪念方式,既回应群众情感,也更符合价值导向。农业农村部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总结并推广其工作方法,推动实干精神转化为边疆发展的持久动力。
纪念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提醒。面对群众的深情与社会的关注,既要让真挚情感有寄托,也要让公共决策经得起制度与时间的检验。把敬意落实到依法依规办理,把追思转化为接续奋斗,让更多人在平凡岗位上看见信念与担当、在共同奋斗中收获更好的生活,这样的纪念才能更长久、更有力量。